尊敬的病员朋友及家属:近期贵州遵义出现省外关联确诊病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以及贵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必赢疫情防控部署,为了您和家人的就诊安全,特告知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前来437ccm必赢及437ccm必赢贵安医院就诊的相关注意事项:一、必赢对除急诊、发热门诊以外的所有门诊实行全号源分时段预约挂号就诊。您可以通过关注“437ccm必赢”微信公众号、...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近期贵州遵义出现省外关联确诊病例,结合必赢疫情防控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减少聚集,必赢将对10月25日—27日门诊号源进行临时调配。希望您来院就诊时做好计划,提前进行预约,错峰就诊。目前,医院已开通各预约挂号平台,由于实行门诊号源调配,您可以通过关注“437ccm必赢”微信公众号、预约电话(0851-86771629)、及贵州12320预约平台等途径进行预约挂号。若预约不能来院...
12月4日药品信息.xls
黔医保发〔2019〕69号_关于印发《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doc
根据《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2021年9月10日00时起,必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如下:收费代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元)250403087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人次55250403087a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人混检)人次10贵...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答: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试点范围为4个直辖市和7个较大的城市(简称“4+7”试点工作);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及工作安排。“4+7”试点工作开展以来,25种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大幅降低,社会舆论良好,进展顺利...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及必赢对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贯彻落实,持续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将437ccm必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办公地址公告如下:监督电话:0851-86815355监督邮箱:2289696547@qq.com办公地址:必赢国际437官方老校区行政楼9楼纪检监察办公室437ccm必赢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7月1日
院务公开3月1日导出药品信息.xls(请点击下载查看)
437ccm必赢医疗服务信息公示.xlsx
为了贯彻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现将投诉电话、地址公布如下:一、投诉电话:(一)工作时间投诉电话1、院纠风办:外线0851-86857839内线60232、院法规科:外线0851-86825569内线35683、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0851-86837337(二)非正常...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
一、坚持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三、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四、严禁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五、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六、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
一、预约须知1.采用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可预约一周内号源,不预约当日号源。2.预约途径①微信预约:“437ccm必赢”微信公众号;②电话预约:0851-86771629、86772025(每日7:30至17:00);③现场预约:必赢门诊楼一楼“预约挂号窗口”(每日7:30至17:00);④自助预约:必赢院区内“自助机”均可;⑤诊间预约:就诊过程中,如与医生确定好下一次就诊时间,医生可在其医生工作站帮您进行诊间预约;⑥网络预约:“健康贵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